01/10/19

一個禮拜了,整整一個禮拜,我和Ain彼此完全沒有聯絡﹔偶爾在其他朋友家中遇到,兩人臉上也出現著極力想掩飾,卻又隱藏不了的尷尬。

Taka也發現了事情的異樣,她緊張的打了電話問我。
「妳和Ain吵架啦?」

我笑了笑。

此時此刻,我是後悔那天對她的告白的﹔我想著,我要是將這秘密永遠隱藏在心中,或許\我可以一輩子做她的好朋友,陪在她身邊。

或許。

我想起了那天的樣子。
回家之後,我整個人無力似的攤在床上﹔腦中的弦斷了,感覺就像是世界末日已經降臨一樣。現在回想起來,我那個時候到底有沒有哭呢?明明只是七天前的事情,為什麼現在我的腦中卻一點印象也沒有?

完全想不起來啊,完全。

只記得,我寫了封Mail給她,信中內容大致是說:對不起,我不應該向妳告白的﹔造成妳的困擾,真的很對不起。從現在開始,妳就算在路上看到我,也可以不用跟我打招呼,就當作我們兩個從來沒認識過吧。

為什麼我要寫這種信呢?為什麼我要跟她道歉?
還有,為什麼要當作從來沒認識過呢?

這一切看來很沒道理的行為,卻是在這時,唯一能保我一點點小小自尊的方法。
不要說是女同志特別自卑,而是因為,我們了解一般人對於同性戀的看法﹔當然對於一般的異女來說,她們考慮的戀愛對象,是一般的異男,絕對不會考慮到同性身上﹔而我們,這群大家口中的同性戀者,在平常又得無所不用其極的壓抑自己對於對方的感情,並且帶著小小的自卑。

而,當暗戀之情曝光,告白失敗,自己的那種丟臉的程度是向異性告白失敗的10倍以上﹔想著對方可能從此之後,不要說做朋友了,可能看到妳就避之唯恐不及,像怕被細菌傳染到似的,甚至開始討厭妳也有可能。
一想到這點,心裡就覺得不寒而慄﹔既然這樣,那乾脆由我來斷後,自己先開口斷絕關係,還能保有一點小小的自尊。

我看著寫好,已經寄給Ain的Mail,旁邊一邊放著L’Arc~en~Ciel的Pieces,一邊跟著哼唱﹔聽來很感人的一首歌(儘管歌詞和MTV實在是看不出有何關聯),我重複的聽,重複的跟著哼唱,然後,不停流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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